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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野史大甩卖第6章 孙权断盗马案

一、乱世初临:十五岁主公孙权的困境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孙策遇刺身亡年仅十五岁的孙权接过江东基业。

《三国志·吴主传》载:“是时惟有会稽、吴郡、丹阳、豫章、庐陵然深险之地犹未尽从而天下英豪布在州郡宾旅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为意未有君臣之固。

”(此时孙权仅据有会稽、吴郡等五郡偏远山区尚未归附各地豪强拥兵自重流亡士族观望局势君臣关系极不稳定。

) 摆在少年孙权面前的是一盘危局:内有山越部族叛乱外有曹操、刘表虎视眈眈连孙氏旧部都对这位“乳臭未干”的主公心怀疑虑。

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盗马案”却成了他立威的契机。

二、盗马惊变:豪强与王权的暗战 据《吴历》记载建安七年(公元202年)吴郡豪族沈氏的马场突发盗案三百匹战马一夜失踪。

沈氏乃江东大族自孙坚时代便“世掌部曲田连阡陌”其家主沈友当即上书孙权言辞傲慢:“若不彻查吾等恐难再效犬马之劳。

”(若不彻底追查我们恐怕难以继续为您效力。

) 孙权亲赴现场勘查发现两个疑点:其一马厩守卫皆为沈氏族人却无一人伤亡;其二被盗马匹马蹄皆裹棉絮明显是“内贼”所为。

更关键的是《建康实录》记载案发前一月沈友曾私自铸造兵器与山越首领互通书信。

孙权不动声色暗中命校尉吕范率亲信查访。

十日后真相浮出水面:沈友自恃家族势力欲借盗马案要挟孙权同时勾结山越图谋割据吴郡。

所谓“盗马”实为转移战马至私兵营地。

三、雷霆手段:从断案到立威 案情明晰后孙权展现出超乎年龄的果决。

他召集江东诸将当众宣读沈友通敌证据并援引《汉律》:“盗官马者斩通敌者族!”(盗窃官府马匹者处斩勾结外敌者灭族!)沈友仍妄图狡辩:“吾家世代忠良岂有反心?”孙权冷笑掷出密信:“此信可证汝与山越约定‘取吴郡分三县’当如何解释?” 处决当日孙权亲监刑场。

《江表传》载:“友临刑颜色不变谓权曰:‘恨不见天下太平。

’权叹曰:‘汝若早从正道何至于此?’”(沈友临刑时神色自若对孙权说:“遗憾不能见到天下太平。

”孙权叹息:“你若早日归正何至如此?”) 此案牵连沈氏宗族百余人孙权却并未赶尽杀绝。

他赦免沈友之子令其“守祖业缴部曲”并公开宣称:“罪在首恶不株无辜。

”这一举措既震慑了豪强又彰显仁德《吴书》赞其“恩威并施人心始附”。

四、深远影响:制度改革与人心归附 盗马案后孙权借机推行两项新政: 1. “马政收归”:颁布《畜马令》规定“民间养马十匹以上半数入官”彻底切断豪强私养骑兵的渠道。

《吴郡志》记载此令推行初期士族抵触强烈但孙权派鲁肃“以法理喻之以兵威临之”三月内便收缴战马千余匹。

2. “部曲登记”:要求各地豪强上报私兵数量违者以“通贼”论处。

据《三国志·吕范传》吕范亲自督办此事“杖杀抗命者七人”最终将江东私兵纳入官方管理。

这些举措引发士族不满会稽太守淳于式曾上书弹劾:“权用峻法恐失民心。

”孙权却在朝堂回应:“夫治乱世如治乱丝非快刀不能斩也。

”(治理乱世如同整理乱丝不用快刀无法斩断。

) 五、历史回响:少年君主的成长印记 孙权断盗马案被后世视为其“从少主到雄主”的转折点。

南朝裴松之在《三国志注》中评价:“权年少即位能以雷霆手段制豪强其才略不下父兄。

”此案不仅稳固了孙氏政权更开创了江东“王权高于族权”的传统。

有趣的是《搜神记》曾记载一则野史:沈友死后其家马场常闻马鸣悲啸百姓传言“沈氏冤魂索马”。

但正史《建康实录》明确驳斥:“此乃好事者附会权之举措实为乱世立规。

”这一争议恰反映了历史的多面性:对孙权而言这是一次成功的政治立威;对江东士族而言却是王权与族权博弈的开端。

结语 孙权断盗马案本质是一场“以小见大”的权力博弈。

十五岁的少年君主借一桩盗案撕开豪强的野心以铁血手段推行新政又以仁德姿态收揽人心。

这场风波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断案智慧更是乱世中生存的残酷法则:在秩序崩塌的年代唯有快刀斩乱麻的果决才能让新生政权站稳脚跟。

而孙权也用行动证明年龄从不是衡量雄主的标准——真正的王者总能在危机中找到破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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